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做好2015学年学生处分解除(终止)工作的通知》(绍学院元培政纪〔2016〕15号),经个人申请,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决定撤销吴相笔等三人处分,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班级
姓名
拟撤销处分
对外汉语1201
吴相笔
留校察看
施雨潇
记过
汉语言文学1401
赵梓伊
严重警告
公示时间:4月13日—4月15日
公示要求:
1、广大学生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工办反映存在的相关问题,并写上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
2、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3、公示时间为三天,从公示之日算起。
联系人:宣老师,88345061,637398
人文系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