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O1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册的2015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本科毕业生按4%推荐(具体推荐名额附后)。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院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获得省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奖项的学生和在全国、省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浙江省各类学科及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已被确认为院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四、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评选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系要加强领导,以评优为契机,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和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名额,广泛征求教师和同学的意见,切实做好2015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工作。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推荐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二)要求各系在3月6日前按照评选条件完成2015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并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印制)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交至学院学生处郑国环老师。(南山校区1-101;镜湖校区青教公寓2-210)。
3月10日前,学院学生处审核、递交学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3月15日前,学院学生处将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确认。
附件:1.《201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各系将此表同时需发邮件至61016642@qq.com)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2015年3月1日
附件1:
201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系科
| 毕业生人数
| 推荐名额
|
经济与管理系
| 683
| 27
|
工程与技术系
| 224
| 9
|
信息与电子系
| 229
| 9
|
外语系
| 198
| 8
|
人文科学系
| 261
| 11
|
生命科学系
| 196
| 8
|
服装与艺术设计系
| 172
| 7
|
护理学(托管)
| 84
| 3
|
合计
| 2047
| 82
|
附件2: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班级: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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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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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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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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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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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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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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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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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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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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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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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在
校
期
间
获
奖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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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意
见
|
| 学
校
意
见
|
|
省
教
育
厅
意
见
|
| 毕
业
就
业
去
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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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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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制表
注:1.此表一式两份:学生本人档案、学校各一份。
2.本表内容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经院(系)领导签字(或签章)、学校盖章,方有效。
3.此表必须正反面打印。
附件:3: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系部(盖章):
专业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生源地
| 政治
面貌
|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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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两份,省教育厅和学校各一份;
2.本系共有 本科毕业生 人,可评优秀 人,实评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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