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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30日 10:25     点击次数:

各系:

根据浙人社发〔2015〕17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开展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将通知文件转发给各系,各系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落实此项工作。

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系应通知到每一个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申请此求职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孤儿、残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3月15日至3月25日为毕业生自愿申请阶段。各系应及时督促关注毕业生申请情况,特别是申请人信息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核对不通过的毕业生,须及时通知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

三、3月16日至4月10日为学校初审公示阶段。各系应对申请人信息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核对不通过的毕业生,及时通知其递交求职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应证明(与上传的证明材料一致)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四、4月15日前各系将上述“三”中要求的纸质材料报送至招就处,以及所有申请人的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电子稿(附件2)发送至招就处。招就处统一公示5天后报送至市人社局。

五、具体工作流程详见附件正文。若有疑问,请联系88342421。

附件:《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5年3月3日

附件: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文件

浙人社发〔2015〕17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

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相关技工院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07号),为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孤儿、残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的毕业生参照执行)。升学、出国、应征入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培养以及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标准为1500元/人一次性求职补贴。

二、申请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自愿申请。3月15日至3月25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登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为http://gxbys.zjjy.gov.cn)注册申请。2015年起增加信息核对功能,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核对,核对通过的无需上传证明材料,核对不通过的需上传相关资料。

(二)学校初审、公示。3月16日至4月10日, 各高校通过“系统”进行初审。对通过信息核对的申请人,学校仅需核对毕业生个人信息,无需公示和收取纸质材料。对未通过信息核对的申请人,学校要严格审查资格,将初审通过人员信息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上预审核,并通知预审通过的毕业生递交求职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应证明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学校要查验相关材料原件,并将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于4月20日前将所有申请人相关材料、公示原件、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附件2)等纸质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三)审核。5月15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完成审核,6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要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须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二)因故无法在5月15日前通过审核的应届毕业生,可于次年与2016届申请者一起向学校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于2016年发放求职补贴,未通过则不可再次申请。

(三)根据省委省政府简政放权的要求,2015年起各高校(含省部属高校)需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联系方式见附件3)。省部属高校求职补贴由学校所在地市级财政列支,省财政在下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时作为因素给予体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审核把关,及时把补贴发放到位。

联 系 人:蔡一帆(业务咨询) 王 帆(系统支持)

联系电话:0571-85108830;85152875

电子邮箱:zjjy_gx@163.com

附件:1.浙江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浙江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

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2月5日

附件1

浙江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学校(院系): 学号:

学生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民族


彩色一寸

免冠照片

出生年月


学 历


身份证号



















生 源 地


专 业


移动电话


QQ


电子邮箱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就业去向


困难类型

□城乡低保家庭 □残疾人 □孤儿

是否通过系统认信息核对

□是 □否

学生申请

本人申报情况属实申请领取求职补贴,请予批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该生填报情况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职能部门联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证明材料附后。

附件2

浙江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

填报学校:(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专业

就业去向

手机号码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专业技能人员交流服务处

马 宁 0571-87916063

宁波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罗颖燕 0574-87112905

温州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和市场处

林爱飞 0577-89090555

湖州市人才市场管理中心

刘雨辰 0572-2059294

嘉兴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李 钤 0573-82228910

绍兴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张 弦 0575-81503288

金华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方 力 0579-82366885

衢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徐 坤 0570-3086759

舟山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黄海珍 0580-2027273

台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冯国富 0576-88201185

丽水市就业管理局

蓝海燕 0578-2118553

义乌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黄尚保 0579-8543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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