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通知
为切实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科教兴省”战略,激励身残志坚、自强不息、奋发学习的残疾大学生,根据浙残联计财[2007]7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等奖:表现特别突出,获得2013年度(指2013—2014学年,以下不再另作说明)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本科生;
(二)一等奖:品学兼优,获得2013年度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本科生;获得2013年度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专科(高职)生;
(三)二等奖:获得2013年度学院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本科生;获得2013年度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专科(高职)生;
(四)三等奖:获得2013年度班级荣誉称号的本科生;获得2013年度学院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专科(高职)生;
(五)优秀奖:获得2013年度班级荣誉称号的专科(高职)生;或者2013年度在某一方面表现较为突出,受到有关方面表彰的本专科(高职)学生。
凡在2013年度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等级奖的,以最高等级奖申请推荐。
(二)10月8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汇总申报材料,汇总后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发展中心(1)办公室,电子文档发至:tqf@usx.edu.cn;
(三)10月13日前,校学生工作部(处)汇总审核相关材料,并公示;
(四)10月17日前,校学生工作部(处)将相关材料报送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审办公室。
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和2013年度获得的奖励和荣誉证书复印件(上述资料须粘贴在《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后)。
五、奖励办法:获奖者由省教育厅、省残联、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注:1.“本人简历”栏从中学开始填写,其中注明目前攻读的学历和专业;
3.此表一式两份,并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13年度获得奖励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4.本人签名部分电子版打印,纸质版手写;照片部分电子版扫描,纸质版粘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