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激发广大学生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热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设优良的院风学风,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试行)》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3学年学生综合评价和奖学金、先进集体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价和评定的标准按《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试行)》(见2013版《学生手册》)执行。
2.评价和评定的对象为已注册的11、12和13级学生。因欠费未注册的学生(已被批准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并可缴清学费者除外)可参加综合评价但不能参评奖学金。
3.奖学金和先进集体名额分配到各系,评比工作以班级为基础,指标由各系总体平衡。
1)9月29日前,各系进一步修订系学生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经征求所在系学生意见,研究讨论通过后实施,并报学工部备案。
2)10月15日前,各系组织综合评价、进行奖学金和先进班级初评,填写申报材料,汇总评定结果,并进行公示。10月15日前将评奖材料交学工部,逾期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3)10月20日前,学工部汇总系申报材料,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公示评审结果。
1)评奖工作要坚持原则,宁缺毋滥,不搞平均主义。希望各系严格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13版《学生手册》的要求进行评定,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先进班级的评选,由班级组织申报材料(附1000字左右的班级总结材料),各系推荐,学工部审核,报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综合奖和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在各班学生综合评价基础上,经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班主任和系辅导员初审,所在系评审小组审议同意后交学工部审核,报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其中特等、一等奖学金上报者需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4)上报材料一律用A4纸和Word格式打印。要求各系上交附件2、3、4、5、6书面稿及附件6电子稿。
1.2013学年各系奖学金、先进班级名额分配表.doc
2.2013学年学生综合评价汇总表.doc
3.2013学年奖学金汇总表.doc
4.2013学年综合奖学金申报登记表.doc
5.2013学年先进班级申报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