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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二○一三学年课外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30日 10:25     点击次数:

各系团总支: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外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院2013学年学生课外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外学分认定对象:11级、12级、13级全体学生

二、课外学分申报时间范围:2013学年

三、工作安排与要求:

1.11月7日—20日需认定者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材料,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上交所在系。

2.11月25日前,各系汇总整理后,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交至学院团委。

3.11月30日前,学院团委组织课外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进行2013学年学生课外学分的认定与公示。

4.学生课外学分认定工作结束后,由学院教务部将课外学分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5.其他要求参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外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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