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外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院2013学年学生课外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外学分认定对象:11级、12级、13级全体学生
二、课外学分申报时间范围:2013学年
三、工作安排与要求:
1.11月7日—20日需认定者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材料,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上交所在系。
2.11月25日前,各系汇总整理后,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交至学院团委。
3.11月30日前,学院团委组织课外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进行2013学年学生课外学分的认定与公示。
4.学生课外学分认定工作结束后,由学院教务部将课外学分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5.其他要求参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外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附件: 绍兴文理学院学院元培学院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情况汇总表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