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15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加大毕业生推荐力度,学院拟开展具有院长推荐资格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有院长推荐资格的优秀毕业生发给由院长签名的推荐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团结同学,遵纪守法;
2.在校期间曾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或其他奖励;
3.学习期间各科成绩优良,符合学位授予条件;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测试合格标准》;
5.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6.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前三学年总评成绩位于班级前1/2位;
7.为学院作出特殊贡献者,或在国内外获得重要奖项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具体条件由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二、评选名额为各系毕业生人数的30%,人文共78人;
三、注意事宜及要求
1.各系审核候选人材料后,在12月11日前将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纸质稿,一式一份)交至3-401,汇总名单(附件2,包括电子稿)发到707579000@qq.com。
2.候选人排名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确定。
3.获奖者如在毕业前受违纪处分,则取消其荣誉称号。
附件:1.Public/upload/20141212_095911124.doc(2015届具有院长推荐资格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Public/upload/20141212_100604129.doc(2015届具有院长推荐资格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人文科学系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