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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年度党员示范寝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30日 10:25     点击次数:

各系学工办:

为充分发挥党员“五带头”作用,加快推进公寓党员之家建设,努力营造“先进、文明、和谐”的寝室学习、生活氛围,在广大学生中树立理论素养高、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形象,充分体现学生党员在公寓中的示范性和先进性,决定开展“党员示范寝室”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党员示范寝室”评选对象:往年已获得“党员示范寝室创建中”称号的寝室;往年已获得“党员示范寝室”并通过该次复查的寝室(具体名单见附件5)。

(二)“党员示范寝室创建中”评选对象:具备一名党员或者有两名以上(含两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寝室。

(三)评选条件参见附件1。

二、组织机构

主办: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工部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党委办公室

承办: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阶段:

5月10日前各系上报“党员示范寝室”及“党员示范寝室创建中”申报材料(各系推荐“党员示范寝室创建中”数为本系班级数的30%以内),并将推荐材料与汇总表(附件2、3、4)以系为单位上报(上交材料需电子稿和纸质稿)公寓管理中心裘玲琦。联系电话:617461,QQ邮箱: 1183429792@qq.com

(二)评选阶段:

1.5月13日前,根据以往寝室检查情况和实地检查进行初选,初步确定候选寝室;

2.5月20前,在初选的基础上进行候选寝室第二次实地检查,由学院进行最后评选;

3.本次党员示范寝室评比时,会对上一年获得该称号的寝室进行复查,若复查结果不合格将对这些寝室进行摘牌处理。

(三)表彰阶段

5月底对获得“党员示范寝室”及“党员示范寝室建设中”的寝室进行公布、表彰并挂牌,给予相应的奖励。

各党总支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坚持以评促建,通过评选活动,使全院的党员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强化学先进、争先进的风气,进一步提高学生素质,为学院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培养优秀人才。

附件:1、党员示范寝室评选条件

2、党员示范寝室推荐表

3、“党员示范寝室创建中”申报汇总表

4、“党员示范寝室”申报汇总表

5、2013年党员示范寝室评比获奖名单

二○一四年五月四日

附件1

党员示范寝室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过硬

1、寝室成员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积极要求进步的政治态度;

2、积极参加时事政治理论学习和学院各项公益活动。严格遵守《学生手册》,寝室成员无受院纪处分者;

3、寝室成员服从管理、正直热情、团结友爱、举止文明、互相关心、共同进步;

4、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爱惜粮食,节约水电,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

5、重视寝室精神文明建设,不看、不听、不传播不健康的书刊、音像,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二)学习风气浓厚

1、寝室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和刻苦的钻研精神,努力争取获得各类先进;

2、寝室成员遵守课堂规范,认真听讲,不迟到早退,不逃课,能按时、独立、认真地完成各科作业,坚决杜绝考试作弊;

3、同学之间能经常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对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进行互帮互学;

4、寝室成员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现象;寝室成员在上学年内获各类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三)内务卫生先进

1、严格按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及内务要求,做好寝室卫生工作;

2、建立并坚持寝室卫生值日制度,做到清洁、整齐、美观、大方。

(四)党员作用突出

1、学生党员政治先进、导向明确、作风过硬,具有大局观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能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学生党员率先垂范,带头树立正气、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在寝室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学生党员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获得学生奖学金或在各类学习(实验)竞赛、课外科技等竞赛中获奖;

4、学生党员能主动关心、帮助他人,积极为同学服务,并能督促其他成员搞好学习、工作及内务等;

5、学生党员引导同学们努力向党组织靠拢,认真积极做好入党联系人及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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