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生暑期留校住宿,确保留校住宿学生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和生活秩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做好2014年暑期留校学生住宿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平时无违纪记录的学生可以申请暑期留校住宿:
(二)B类:参加学校有关部门、学院组织社会实践或集训学生;
(三)C类:学院有关部门需要其留校协助工作的学生;
B、C类学生由有关部门向学生所在系提供名单,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暑期留校住宿申请表》(可在学院网站“学工在线 公寓之家 下载中心”下载),于6月26日前向所在系提出申请。
D、E、F类学生则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暑期留校住宿申请表》,于6月26日前向所在系提出申请。
(二)班主任和系学工办应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暑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相关内容,如联系方式、住宿时间、申请理由等(对申请理由及作出的承诺需联系其家长确认,并对此情况作书面记录以备查)。完成审核后,应对学生本人进行暑期留校住宿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并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再由系领导签批,加盖系公章。
(三)所有留校住宿学生都须与所在系签署《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假期留宿学生文明守纪承诺书》。各系可在该承诺书(见附件)基础上,根据本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际作出完善,并做好该承诺书的备案工作。
(四)各系签批汇总后于6月28日前将《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14年暑期留校住宿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送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电子稿和纸质稿,联系人:徐丽,联系电话:653634)。
(五)经所在系签批同意后,留宿学生(除A、B类)于7月3日、4日分别到南山校区公寓辅导员处和镜湖校区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生活指导老师处办理《住宿证》,学生必须凭《住宿证》入住。
(一)各系(部门)要严格把关学生的申报材料,充分了解并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申报条款。
(二)各系须为留校住宿的每一个学生指定一名联系责任教师,以加强留校期间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三)各系要根据留校学生数量,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以及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一)原则上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根据学生所在校区统一安排住宿。留校住宿学生的日常管理以“谁批准同意,谁归口管理”为原则,相关系、部门要加强对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掌握学生动向。
(二)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宿舍区内要服从系的管理。
(三)学生留校住宿期间要特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如电脑)要妥善保管。
(四)留校住宿学生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应提前向所在系申请变更住宿时间,系应把变更时间及时抄告学工部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如中途需离校两天及以上,应同时向所在系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提交书面报告,写明外出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未经批准,擅自外宿,根据相关规定作违纪处理。
(五)严格执行按时就寝熄灯制度。暑假期间须在22:00前返回寝室,自觉做到在23:00前熄灯就寝。未在规定时间返回寝室和熄灯就寝者,作延迟返寝室和延迟熄灯处理。
(六)严禁在宿舍区使用电炉、热得快等违规电器,严禁在宿舍区使用明火、存放危险物品;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异性。
(八)留校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在校住宿资格,并作出相应的处分。
1、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假期留校住宿学生文明守纪承诺书
2、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暑期留校住宿申请签批表
3、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14年暑期留校住宿学生情况汇总表
二○一四年六月九日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假期留校住宿学生文明守纪承诺书
为实现学校的育人目标,提高同学的日常行为修养,进一步规范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确保留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和生活秩序。作为一名在假期要求留校住宿的大学生,有义务就本人在假期留校住宿的相关事宜向学院作出如下承诺:
一、就假期留校住宿一事已告知本人父母,并征得了他们同意。
二、能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院的管理。
三、能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由自己承担保管责任。
四、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能提前向系申请变更住宿时间;如中途需离校两天及以上,能及时向系和院学工部书面报告,写明外出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未经同意,不擅自外宿。
六、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使用明火、存放危险物品,不随意动用消防设施,不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
八、寝室钥匙不转借给他人或私自换、加门锁,不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异性。
九、不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不进行迷信和宗教活动。
十、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学院取消假期留校住宿资格,甚至进一步的处理(分)。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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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假期留校住宿一事已告知本人父母,并征得了他们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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