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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14年新媒体艺术作品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30日 10:25     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弘扬社会新风尚,充分发挥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的育人作用,全面展现元培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营造和谐健康、高雅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4 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浙教办体〔2014〕24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14年新媒体艺术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民族魂·中国梦

二、组织机构

主办: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委员会

承办:服装与艺术设计系团总支

三、活动时间

2014年4月—5月

四、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简称“非专业组”),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简称“专业组”)。

五、具体内容

比赛将分为非专业组与专业组同时进行,非专业组由非相关专业所在各系团总支上报作品,各类作品均不超过10件。专业组由所在系按班级酌情进行组织。获奖作品将统一进行展览。

(一)比赛项目

1.摄影类:数码、传统、创作均可。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 4 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 14 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 格式,分辨率达到 300dpi)。

2.设计类: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 50cm(长)×50cm(宽)×50cm(高)。

(二)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均不用装裱;每件作品需填写《作品标签卡》(见附件3),注明作者姓名(每件作品限作者 2 名)、学院班级、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由所在系审核并在《作品标签卡》上盖章后,粘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随摄影作品提交的电子文件以系为单位用光盘报送,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作者姓名、学院班级、组别、作品名称。参赛作品均不退还作者。院团委对参赛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编印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宣传、上传网络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著作权问题

报送的艺术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参赛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六、日程安排

(一)活动征稿:4月15日—5月5日。各系团总支要加强宣传,积极发动同学根据比赛要求进行创作,并填报《2014年新媒体艺术作品大赛报名表》(附件1)。参赛同学须于5月6日前将作品与报名表报送所在系团总支。

(二)各系团总支汇总上报:5月7日—5月11日。各系团总支根据系同学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填写《2014年新媒体艺术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于5月11日前将作品按照要求分类整理后同《汇总表》一并交至南山7幢413办公室。

(三)专家评审与颁奖:5月12日-5月15日。院团委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通过初评阶段选取各项目入围作品各10件,终评阶段评选出各项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等奖项。

七、奖项设置

各项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同时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

(一)学生美术作品奖

奖项设置如下(部分奖项会根据参赛作品数量、质量适当做出调整):

1.摄影类(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

2.设计类(各组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

(1)平面组 (2)立体组

(二)指导教师奖

奖励学生艺术作品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 1 名)。

本次比赛优秀作品将选送参加2014年浙江省大学生美术作品评比展演活动。

附件:1.2014年新媒体艺术作品大赛报名表

2.2014年新媒体艺术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3.新媒体艺术作品标签卡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委员会

服装与艺术设计系团总支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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