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双代会”代表推荐建议人选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18年4月中下旬召开。为做好新一届“双代会”代表推荐建议人选选举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及绍学院党委〔2017〕34号文件的规定, 现就做好校第七届“双代会”代表及“两委”委员推荐建议人选选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双代会”代表资格及候选人名额分配
(一)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一身二任,即既是教职工代表,又是工会会员代表,简称“双代会”代表。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二)代表候选人分配名额以分工会为单位下达。本着代表的构成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又体现以教学一线为主的原则,代表候选人名额数占本单位会员总数的比例为15%
(三)根据工作需要,各分工会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列为代表候选人;
(四)学院党、政、工领导代表由学院工会提出候选人名单,并经所在分工会选举产生。
二、代表的条件
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在职工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当选“双代会”代表: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关心学校、学院改革发展,热心工会、教代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教学、科研、管理能力;
(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
(四)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作风正派,在教职工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五)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密切联系群众,敢于并善于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学校整体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工作。
三、代表的结构
为保证“双代会”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既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人员为主的特征,又兼顾到各方面人员,代表的构成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教师、干部、职工代表相结合的原则。专任教师代表一般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并有一定比例的职工代表;
(二)各类职称、职务代表相结合的原则。每一类职称的教职工应有适当比例的代表;
(三)老中青代表相结合的原则。代表中,老中青教职工代表应有适当的比例;
(四)男女代表比例适当的原则。代表中一般要有不低于三分之一的女教职工代表。
四、代表名额
语言分院候选人为10人(女代表候选人一般不少于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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