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报,教职工先进个人由分院党总支部评审,会同各党支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等额推荐,拟推荐池若飞等6人为教职工先进个人,郝一鸣等47人为学生先进个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分院党总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12月10日起到12月12日止,共3天。
4.受理电话:毛老师88345062。
附件1:
1.教职工先进个人(6人)
池若飞 毛 巧 郑丹洁 金 筱 洪银芳 王永志
2.学生先进个人(47人)
郝一鸣 傅 军 郑标杰 莫佳菲 马思琪 范丁文 王子军 谢若冰 戴美巧 叶伟伟 苏 杭 章 雪 汪梅竹 陈姝姝 刘文钰 胡芳慧 周佳瑶 许赛男 王 雲 梁琳曼 戴凌媛 余紫琦 石潇金 徐 佳 管璐佳 汪 曼 叶晶晶 张翌莹 赵彬彬 金佳希 柯婉君 孟柯柯 朱 燕 王 玲 蒋 静 张碧云 王佳波 王 敏 陈欣怡 胡雪梅 黄 斓 张卓馨
蔡张莹 洪雯雯 黄 宁 梁黎颖 蔡佳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