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处置透明度。根据《绍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绍市财资〔2024〕4号)及我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学院(部门)实际情况,拟对122件资产进行报废公开处置,共计金额753556.00元。现将本次拟处置资产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和情况反映,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本学院(部门)(联系人:陈芳,联系电话:0575-85395631)或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陈静,联系电话:0575-85395631)反馈,并留姓名及联系方式。
语言文学分院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