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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30日 15:05     点击次数:

各相关系:

为做好2015级大类招生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保证下学期教学运行的正常开展,现将分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流对象:

工商管理类、财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电子信息类、机械类、设计学类的2015级学生。

二、分流工作原则

在专业分流工作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增强专业分流工作透明度的原则;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优化专业结构的原则;坚持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与择优录取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有效实施教学活动原则。

三、分流工作组织与实施

1.相关系成立学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分流工作。根据学院要求、学科专业教育特点以及本系实际情况,制定本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和2015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

管理办法应包括专业分流的依据、程序等,明确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只能在大类范围内选择续读专业。

2.各系积极做好专业分流宣传、介绍和咨询工作,使每位学生均能知晓分流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基本要求等,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特色,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3.每位同学应根据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要求填报志愿,在选报志愿时应全面权衡、慎重考虑,并且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志愿表签字上交并经确定后不得更改志愿。

4.各系确定分流名单后在系公示3天,上报教务处审核。

四、时间安排

1.4月17日前,各相关系将本系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和2015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计划报教务处,经批准后予以实施;

2.4月30日前,各相关系公布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并通知相关班级学生,并举行专业分流情况咨询会,组织学生填写《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按规定确定学生续读专业,并将专业分流结果报教务处;

3.学院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专业分流结果。

附件:《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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