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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01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30日 15:05     点击次数:

各系: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六至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将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年级各专业转入计划数

详见附件。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1.本次报名对象为2015级在校学生。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1)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对别的专业有强烈兴趣,并具备相当的学习条件的;

(3)患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经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别的专业学习的;

(4)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5)复学学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原专业无后续班级。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下一批次录取的转入上一批次录取的;

(3)入学后第三学年及以上者;

(4)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5)应作退学处理的;

(6)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4.招生对象为中职和专升本专业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三、时间安排

1. 5月16日前,学生向学生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转专业申请表》请在教学网—资源共享—常用表格及模板—学籍处理处下载。

2. 5月17日前,学生所在系进行初审,将符合申报条件学生名单汇总后报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3.专业测试时间初步安排:笔试时间为年5月25日下午,面试时间为6月1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6月17日前,各系根据专业测试情况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汇总后报教务处。

5.学期末,学院对转专业结果进行审查、公示并报院长办公室审批。

四、录取方法

1.根据转专业报名情况,如报名人数在专业可转入人数之内,则不再安排专业测试,可直接转专业;超过专业可转入人数则安排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可转入人数1:1.5比例入围面试。面试由各系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

3.根据笔试占总评成绩的60%,面试占总评成绩的40%,确定总评成绩,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同意转专业。

五、报到和选课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到新专业学习。

2.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初到转入系报到。

3.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根据转入专业的课程安排,在开学第一周内进行课程退改选,做好课程补修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系(学院)向学生传达《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绍学院元培〔2013〕74号)文件精神和本次转专业通知内容,并告知以下事项:

(1)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拟转专业的学生,请事先仔细阅读拟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和课程设置,是否适合本人,不要盲目跟风,要慎重报名。

(3)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如有特殊原因要放弃转专业,必须在公示期间申请,正式发文后不再接受申请。公示期申请放弃转专业的学生,视为在校期间已经转过一次专业,不能再申请转专业。

2.为保证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系务必仔细核实报名学生的转专业资格。请各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好本次转专业工作的各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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