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六至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将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2)对别的专业有强烈兴趣,并具备相当的学习条件的;
(3)患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经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别的专业学习的;
(5)复学学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原专业无后续班级。
1. 5月16日前,学生向学生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转专业申请表》请在教学网—资源共享—常用表格及模板—学籍处理处下载。
2. 5月17日前,学生所在系进行初审,将符合申报条件学生名单汇总后报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3.专业测试时间初步安排:笔试时间为年5月25日下午,面试时间为6月1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6月17日前,各系根据专业测试情况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汇总后报教务处。
5.学期末,学院对转专业结果进行审查、公示并报院长办公室审批。
1.根据转专业报名情况,如报名人数在专业可转入人数之内,则不再安排专业测试,可直接转专业;超过专业可转入人数则安排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可转入人数1:1.5比例入围面试。面试由各系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
3.根据笔试占总评成绩的60%,面试占总评成绩的40%,确定总评成绩,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根据转入专业的课程安排,在开学第一周内进行课程退改选,做好课程补修工作。
1.各系(学院)向学生传达《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绍学院元培〔2013〕74号)文件精神和本次转专业通知内容,并告知以下事项:
(1)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拟转专业的学生,请事先仔细阅读拟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和课程设置,是否适合本人,不要盲目跟风,要慎重报名。
(3)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如有特殊原因要放弃转专业,必须在公示期间申请,正式发文后不再接受申请。公示期申请放弃转专业的学生,视为在校期间已经转过一次专业,不能再申请转专业。
2.为保证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系务必仔细核实报名学生的转专业资格。请各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好本次转专业工作的各项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