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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21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0日 13:51     点击次数:

各分院、部门、相关项目组:

根据工作安排,将对院级科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项目

本次接受结题验收的项目包括2021年度立项的院级科研项目(12项)、延期的院级科研项目(2项)(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有关程序安排

1.项目组自评:426日前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直接反应科研成果的原稿和纸质材料复印件(含调研报告、论文等)各一式1份至所在分院、部门科研联络员处。

2.所属分院、部门评审:所在分院、部门科研分管主任项目组填写的《结题报告》相关材料予以审核、检查、评议,并在“结题报告”上填写部门意见。54前由各分院、部门科研联络员统一汇总《结题报告》及相应材料送科研与对外合作处(图书馆706室),电子稿发mpd9996@dingtalk.com

3.学院层面验收: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接受验收的项目进行评审。

三、其他要求和说明

1. 2020年度延期的院级科研项目今年必须接受结题验收。

2. 2021年度因故未能按时接受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请填写并提交《延期申请表》。

3.2022年度院级科研项目中已完成研究任务的,可申请提前结题。结题程序和要求与本次正常结题的一致。

联系人:王伶珊

联系电话:88347834



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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