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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党委党校第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30日 15:05     点击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第二十三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加强党的先进性和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党委党校第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的基本要求

1.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的学员必须已参加过党章学习小组学习并结业或中学业余党校培训结业;

2.已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

3.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政治上、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学习态度端正、工作积极、平时表现较突出的大学生或工作认真负责、事业心较强的教职工(以青年骨干教师为主)。

二、培训时间

二〇一五年三月至二〇一五年五月,每周安排1-2次党课,一般定在每周一、周二、周五或周日晚上。

三、培训内容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大党章、十八届三中全会、党的基础知识,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理论文章、调查报告的撰写等。

四、招生办法

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采用自愿报名或党支部推荐的办法进行,由党校校务委员会负责审核、录取。

每位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培训的所有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培训不合格者原则上不予发展党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协调好培训和其他事务的关系。

务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在3月12日前认真做好报名工作,并将招生登记表和学员名单(附件1、2)用电子邮件(E-mail地址:378738400@qq.com)并打印在A4纸上报党办。

联系人:金超(7-604办公室),88345677。

附:1.党委党校第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招生登记表.doc

2.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报名名单.doc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党委党校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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