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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30日 15:05     点击次数:

各系团总支、团支部:为进一步鼓励先进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充分体现和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忠实助手和可靠后备军作用,以党建带团建。请各系团总支结合实际情况,做好2015年第一批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以下简称为推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优时间:2015年4月20日—30日。

二、推优方式:以民主推荐为主,团组织推荐相结合。

三、推优比例:按照班级团员人数进行推荐,班级人数40人以下的团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40人以上的推荐人数不超过4名,11级团支部原则上不再推荐;其它团组织推荐人数另定。

四、推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进步,入党动机端正;

3.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 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团校、业余党校的学习,熟悉党的基础理论知识;

5.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的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

6.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7.遵守校纪校规,按时缴纳团费,无违纪处分记录。

五、推优对象:

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参加党章或业余党校学习并结业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获院级及以上奖励的先进青年和其他符合推荐条件的团员青年。

六、推优工作要求:

1.各班团支部要召开团员大会,公布候选人名单;

2.根据推荐名额民主选举入党积极分子;

3.各系团总支汇总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

4.各系团总支指导候选人认真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于5月5日前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电子稿)和登记表交至元培学院团委办公室(镜湖青年教工公寓2-209),确保推优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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