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团支部:为进一步鼓励先进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充分体现和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忠实助手和可靠后备军作用,以党建带团建。请各系团总支结合实际情况,做好2015年第一批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以下简称为推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优时间:2015年4月20日—30日。
二、推优方式:以民主推荐为主,团组织推荐相结合。
三、推优比例:按照班级团员人数进行推荐,班级人数40人以下的团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40人以上的推荐人数不超过4名,11级团支部原则上不再推荐;其它团组织推荐人数另定。
四、推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进步,入党动机端正;
3.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 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团校、业余党校的学习,熟悉党的基础理论知识;
5.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的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
6.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7.遵守校纪校规,按时缴纳团费,无违纪处分记录。
五、推优对象:
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参加党章或业余党校学习并结业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获院级及以上奖励的先进青年和其他符合推荐条件的团员青年。
六、推优工作要求:
1.各班团支部要召开团员大会,公布候选人名单;
2.根据推荐名额民主选举入党积极分子;
3.各系团总支汇总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
4.各系团总支指导候选人认真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于5月5日前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电子稿)和登记表交至元培学院团委办公室(镜湖青年教工公寓2-209),确保推优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20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