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项目组申请,部门初审,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评议,日前,院级第五批“自主—合
作学习”课程教学模式改革项目验收及第六批申报立项评审结果公示,我系《民法民法Ⅴ(知识产权法)》
(王平老师)通过验收,《民法(债法)》(王萍老师)获第六批“自主—合作学习”课程教学模式改革项目
立项。